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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朋友咨詢
“聽說繼承房產要交20%的稅,是真的嗎?”網上傳言滿天飛,很多人一聽“20%”就慌了。今天,作為律師,我就用大白話給大家講清楚——繼承房產到底交不交稅?交多少?怎么交?
一、繼承房產,到底有沒有20%的稅?
答案
沒有!
首先明確一點
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稅”,所以單純因為繼承房產被收20%稅的說法是錯的。但繼承過程中可能涉及其他稅費,具體分兩種情況
1.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
- 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74號》,法定繼承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通過繼承取得房屋,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 主要費用
只需交少量登記費(幾十到幾百元)和公證費(房產價值的0.1%~0.5%)。
2. 遺贈(非繼承人受贈房產)
- 如果房產是贈給非繼承人(比如朋友、遠親),則屬于“偶然所得”,需按20%稅率交個人所得稅。這就是“20%稅”謠言的來源,但普通家庭繼承一般不涉及!
二、繼承后賣房,才可能涉及20%稅!
很多人搞混的是
繼承來的房子如果將來出售,可能交20%的稅,但這是“二手房交易”的稅,不是繼承本身的稅!具體規則
- 滿五唯一免征
如果房子是繼承人家庭唯一住房,且繼承前原產權已滿5年,賣出時免交個人所得稅。
- 不滿足條件
需按(賣出價-原購房成本)的20%交個稅。比如父母當年花100萬買的房,繼承后你賣了300萬,差額200萬的20%即40萬是稅款。
三、律師提醒
這些坑別踩!
1. 繼承≠過戶
即使免稅,也要及時辦產權變更,否則后續賣房可能無法證明“滿五唯一”。
2. 多人繼承先協商
兄弟姐妹共同繼承的,建議協商過戶給一人(其他繼承人可補償),避免日后糾紛。
3. 留意地方政策
個別城市對非住宅類房產(如商鋪)繼承可能有額外稅費,需具體咨詢。
繼承房產本身稅負很低,但涉及后續處置時,稅務問題會變復雜。建議提前規劃,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或稅務師,避免多花冤枉錢!
法律依據
- 《民法典》繼承編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2024年第74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
有具體問題?歡迎留言或私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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